专业号

珠溪国家湿地保护中心具体职责如下:
一、贯彻执行湿地公园管理方面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;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制定湿地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,并报相关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;
二、根据湿地公园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需要,负责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和修编的组织落实工作,负责研究提出湿地公园发展规划;
三、负责所管区域内相关产业发展统计、分析工作,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对湿地资源实施保护、管理和合理利用;
四、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湿地公园的科学研究工作,负责湿地公园的旅游开发及经营工作;
五、进行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;
六、组织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;
七、组织定期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环境监测工作,掌握开发利用对湿地的影响以及动态变化趋势、建立湿地保护管理档案;
八、发现违法行为,依法依规移送国土、水务、水产、林业、城管、环保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;
九、配全县旅发委、农业、国土、规划、建设、水务、水产、林业、城管、环保、陈营镇、裴梅镇、珠田乡等有关单位开展湿地公园社会秩序、应急管理、基础设施、造林绿化、园容园貌和环境卫生等工作;
十、负责我县境内鄱阳湖湿地候鸟保护工作。
十一、按照湿地公园功能区建设要求,牵头统筹推进区域内旅游休闲产业、文化创意产业、商业服务等产业化项目策划包装及建设等工作室;
十二、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;
十三、受县林业局委托,负责全县的湿地保护管理各项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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